第四百九十章 置吏律
可。不过下官还是要明言,大王的涮新吏治,不可流于往日,就象是京察,地察一样,流于空泛。而是如东藩岛上那样,从申报身家开始,每年计查,从日常的职务,往来人等,还有生活花销,存款,地产,房产,包括日常帐目,都要有制度可言。按大王的做法,还是要立法。”
“是要立法,当然不仅查是否贪污,还要看是否浪费,舞弊,受人请托,或是昏庸无能等等,置吏法是选拔,再立一法是管束,就叫行吏法吧。其余政务,公务,财计,学校,军队,贸易,工商,仓储,转运,俱要有法度。这些事,仅凭你和李公等人忙不过来,我已经写信给吴先生,还会拜托老相国,熟知秦汉律令和本朝律法的,当一并延请,群策群力来做好这一件事情。”
“是,臣知道。”孔和脸上有一些激动神色,这是徐子先早就有所筹划的事情,李仪,孔和,陈佐才,还有方少群等人早就知道了。
毫无疑问,徐子先是坚信再好的道德也不及律法,口说无凭,以字据为证的那种人。
确定各种法度,甚至各部门俱有法度可依,一切事务依法而行。并不是说对外内对就毫无弹性,只是凡事有法度可依,在法度的范围之内可以有弹性,法度之外,就只能对外不对内。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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