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队经商之弊端——以晚明东江军镇与朝
本文对军队经商是持中立态度的,会出现人物讨论或从事军队经商的情节,但是,古代军队经商,尤其是边军与邻国贸易,绝对是弊大于利的,为正三观,此处延伸前文,仍以晚明毛文龙所主东江军镇为例进行说明。
朝廷救济不力,而岛上屯田耕种所得(因为气候地理原因)又不能做到自给自足,为了解决兵民的生养问题,毛文龙于天启三年八月向明廷提出了通商互市的建议
“则于万不得已之中,设有一策,比壬辰征倭事例,使南直、山东、淮、胶等处,招商运米,令其自备粮石,自置船只,到鲜之日,核其地头米价,外加水脚银两,凡船装十分,以八分米、二分货为率。米必两平籴粜,货听其市卖取利,则经商者既不苦于偏枯,而嗜利者乐于计有所出。
如愿输粟助边者,凡加级悉照户工新开事例。如此设法通商,庶三十余万之辽民,得以生活……是兵则取食于正额,民则取资于通商,兵不混民,民不冒兵,似于设法两便”。(《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2《天启三年八月六日具奏》)
其实,当时明廷也有一种“通海运以cd市”的言论。
认为“夫东江、盖、套之兵及各岛屯驻之人既已繁庶,百物所需缺一不可,似宜大弛海禁。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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