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据向背景补充)岳飞案问题详解
登城行视,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万俟卨的奏章主要列举了两件事
一是淮西之战,“稽违诏旨”,
二是倡言楚州“不可守”。
本是朝廷要撤除江北守备,如今却反诬是岳飞。
宋高宗也早想对岳飞进行惩处,此时不但不进行核实,反而亲自配合,说,“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秦桧也帮腔说“飞对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确定岳飞倡言放弃三阳为事实,其性质是“附下以要誉”,外示忠诚而内怀奸诈。
宋高宗对岳飞下此定论,加害之心,其意甚明。
接着万俟卨、御史中丛何铸和殿中待御史罗汝檝又多次弹劾岳飞。
岳飞被平白无故地横加罪名,己完全明白朝廷的用意,韩世忠险遭陷害的事实,似乎已预兆着自己可能被祸的命运。
他上奏恳请辞职,并请求皇帝“保全于终始”,使自己得以“远引于山林”。
在一个号称优礼臣僚,罪臣往往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