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占领政策
权分立,互不统属,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稳定南阳,需要三人共同合作才能做到。蒙恬作为代理郡尉,需要动用武力配合腾和史禄。“明面上的死硬分子,我已抓捕了不少,对那些暗处的不合作者,还需要郡守拿主意。”
征服土地后,总有一个消化的过程,将新土地纳入本土的行政和文化体系。秦国的国策、文化与山东六国有不少的差异,不同制度、文化的碰撞,造就了不少的冲突。南阳本地的乡豪,原来在韩国统治下,韩王软弱,不能奈何他们,但突然成为秦国的国民,按秦国的法律制度,他们的既得利益会损失不少。
秦律规定,家中有两个成人男子,不分户居住,则需要交纳双倍的赋税。秦国本土,遍布着一个又一个三五口的小家庭,山东六国,则普遍推崇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制度。
黔首们可能会被大家庭那种和谐天伦之情所骗,但秦律的制定者深谙人性,生活在大家庭中,很容易隐瞒人口,逃避税收,资源分配权掌握在长辈们手中,又滋生了勾心斗角的土壤,对人心的影响极坏。
按秦律实行,南阳的大户们需要交纳的税赋不少,除非他们老老实实的分户。家中的奴婢,秦人需要登记他们的户口,作为征发徭役的依据,而且不允许随便处罚。黔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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