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幸福
着阮清柠上去的地方,是他和卤蛋的家。
曾经有一个醉汉躺在街头,警察把他扶起来,一看是当地的富翁。当警察说要送他回家时,富翁说:家?我没有家。
警察指着不远处的别墅问:那是什么?
富翁说,“那是我的房子。”
陆凌的人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只有房子,没有家。曾经,姐姐说过有她在的地方就是陆凌的家,陆凌为此感到很温暖。但当姐姐嫁给姐夫,戴上姐夫送给她的戒指那一刻,陆凌就清楚的知道,他的家,又没有了。
陆凌知道这么想有些残酷,对于姐姐来说,哪怕嫁了人,他依然是她的弟弟,她最疼爱的家人。但无可辩驳的是,当发生意外需要她在陆凌和姐夫之间做出选择时,她会从毫不犹豫变为左右为难。
而当姐姐拥有自己的孩子,陆凌相信这份为难会加剧,本来摇摆不定的天平,也注定会向不属于他的那头倾斜。
如果有一天真需要姐姐做出这样的选择,姐姐不选自己,陆凌毫不意外,也不会对姐姐产生怨恨。曾经她们确实是彼此生命中的唯一,但当拥有了丈夫,拥有了孩子拥有了自己的家,他对姐姐而言依然很珍贵,但却不是她心中最珍贵,最不可或缺的那个唯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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