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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做“倒爷”了。
倒爷就是那种做小买卖的,坐火车去外省大肆收购一些衣服手表,回城里再倒买倒卖的人。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利用价格差谋利,钻市场的漏洞。过去管这行为叫“投机倒把”,要被绳之以法。现在的话,用后世的话说好听点,就是最善于抓住商机,但本质上依然是不法行为。被抓到或者被热心群众检举揭发的话,是要被判刑的!
这就是殷玉娥所说的做生意被骗,她坐火车去深城,用大麻袋进了几大包衣服,差点被抓后,才意识到自己被自以为的生意伙伴哄着,做了“倒爷”,亏她还没心没肺以为这些衣服脱手了,起码能挣一万块。
这趟贼车上了,就下不去了。生怕被报复或者被举报,她只好连夜跑回文水村。
然后就这样被局子里的人逮到了。
多项罪名加起来,本来只以为就关她个十来天长长教训的殷家人和秦茂,都没想到殷玉娥硬生生跟她的服装生意团伙,一起被判了七八年。犹如一把重锤当头砸下,砸得七荤八素,他们这也才知道,这闺女在外头胆大包天做了那么多事,这也是罪有应得,但胆小如他们,还是搂着小家伙,差点吓晕过去。
秦茂是其中最庆幸的,他庆幸自己半年前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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