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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党锢之祸资料。

卿杜密、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及陈寔、范滂等士人皆被通缉。太尉陈蕃认为“罪名不章”,拒绝平署诏书。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干脆跳过司法程序,直接让宦官负责的北寺狱审理此案。李膺、陈寔、范滂等人慨然赴狱,受三木酷刑而不改其辞。
    当时被捕的大多是天下名士,民间所认同的“贤人”。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没有名列“党人”而被捕为耻,上书“臣宜坐之”,要求桓帝连自己一块儿治罪。桓帝没有理他。
    陈蕃再度上书,以夏商周三代之事劝谏,言辞激切,桓帝嫌他多嘴,以陈蕃提拔的人才不好的罪名免去了他的太尉一职,改以光禄勋周景为太尉。并罢免了司空刘茂,改以光禄勋宣酆为司空。
    同年十二月,桓帝窦皇后的父亲槐里侯窦武为城门校尉,他名列三君,同情士人,于次年(即公元167年)上书求情。
    同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宦官王甫等人也为党人的言辞所感动,取消了对他们的酷刑。
    李膺等人在狱中故意供出宦官子弟。宦官等害怕牵连到自己身上,向桓帝进言,说天时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了。
    于是同年六月庚申日,改元永康,大赦天下。党人等获得释放,但放归田里,终身罢黜,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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