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海上风云(1)
是在“维克多”号上的船员被囚禁下取得的证供,荷兰方并不认可。
而且大明并非是在“维克多”号靠岸后抓捕的,荷兰人认为在“维克多”号在未在大明靠岸并卸下鸦片前,不能认为触犯了大明的律法。
这种近乎强词夺理般的强盗逻辑当然不会为大明所采用。
在荷兰人重重压力下,广州知府亲自审理了此案,当众根据大明律法宣判,被抓的“维克多”号上的十二名主要组织者和指使、参与杀害海关官员的船员斩刑,其他三十七名船员分别判处十年到终身劳役等不等惩罚。并且,广州海关知会荷兰东印度公司,要其交出此次鸦片走私事件的策划者八人,让其接受大明律法的惩罚。
广州知府的判决,彻底激怒了狂傲的荷兰人,新任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公然叫嚣要给大明一点厉害尝尝,用炮火来狠狠地教训大明一顿,收回属于荷兰的台湾岛。
崇祯十一年,荷兰纠集了西班牙、葡萄牙等一些泰西国家,组织了一百二十多艘大、中型战舰,两百多艘武装商船准备向大明大举发起进攻。(英吉利、法兰西只是名义上声援,但并未真正派战舰加入。)
受荷兰的鼓舞,爪哇、吕宋、柔佛、马六甲等地的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怂恿当地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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