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海上风云(2)
祯十八年,罗刹国开始与大明和谈的同一年,才得以缓和。随着大明与罗刹国敌对状态的结束,荷兰、西班牙……等国彻底绝望了,才总算与大明签订了和平协议。再不签订和平协议,丢的恐怕不止是亚洲的殖民地,非洲、美洲的殖民地也会被大明抢夺一空。
荷兰、西班牙……等国承认大明在战争中所取得的权益,并向大明极其参战的藩属国赔偿白银总计两亿两,其中朝鲜、南国、北国、九州国、四国从中分得了近三千万两。
并且他们还向大明保持门户开放政策,大明百姓及大明认可的藩属国百姓在其国内及殖民地内享有与其国民同等的国民待遇。
崇祯二十二年,在与罗刹国达成和平协议的次年,大明宣布了大明的版图,颁布了《领土法》、《大明治理法》。
《领土法》规定,大明的版图东至大洋洲、中途岛、夏威夷、阿拉斯加;西至乌拉尔山脉;南至印度洋;北至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北冰洋,国土广袤无边。其中朝鲜、南国、北国、九州国、四国等藩属国甚至被大明包裹其中。
任何国家对大明土地的侵占,将会直接视为宣战,被视为敌国,遭受到大明的无情打击。
《大明治理法》确定,大明境内的治理方式,分为两种,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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