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被盗车辆
致命伤为颅骨左上侧开放性骨折,伤口呈不规则状,初步判断是砖石类重物猛烈撞击所致。在尸体两肩胛及胸口、左肋、胳膊、大腿等处合计有二十几处刀伤,但没有生活反应,为死后所致,判断应是凶手尝试过肢解尸体,但最终放弃。
由于尸体表面被焚比较剧烈,面部皮肉基本已经碳化,无法辨别,法医已经提取了死者dna,但数据库中暂时没有找到能对上号调查走失女性时,目前也没有接到失踪人口的报告。死者遗物方面,除了几枚没有被焚毁的衣扣,其余也没有找到可以辨别身份的东西。
至于凶手留在现场的痕迹,除了这具被焚毁严重的尸体,其他的什么都没留下,地上没有尸体被拖拽时留下的印痕,就连所有的脚印都被凶手仔细地清理掉了。”
“现场荒地上的脚印可以被清理,但如果凶手步行来去,柏油路上也会留下脚印,不过从你的话中,凶手清扫脚印的范围应该就在现场与柏油路之间,所以到了路面上时,凶手应该是坐进了车里,双脚不在沾地。”
肖然捏着手里的竹签,仔细分析着汤高原说的信息“现场没有留下拖拽痕迹,那么死者应该是被凶手从后背箱里抱出来的,或者凶手不是一个人,两人把死者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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