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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回答

    不用再次去翻当时的现场照片,肖然已经将‘728’案死者的状况印在脑海当中。
    回想起死者尸体上的创口,可以判断出,凶手当时用来开膛的刀子并不是那么的锋利,尸检报告中也写明了,是先一层层地割开肌肉、脂肪、内脏表面膜。
    等完开膛的时候,尸体胸腹已经被划的不成样子,内脏器官也都破坏掉了。
    如此来看,这是否说明,凶手在作下此案前完是个新手,虽然他似乎筹谋已久,但真正实施的时候,却被强烈的视觉冲击给刺激吐了。
    若真是这样,或许是凶手还未彻底变态,但从他的行为上看,似乎是带有某种目的性、强迫性,好像是在努力地强迫自己,向电影里的那些穷凶极恶的形象靠拢。
    假设凶手与死者一家并没有关系。
    那么凶手这样努力地控制着自己做出残忍的行为,是单纯地被罪恶的形象所吸引,还是仅仅为了证明些什么,以此获取内心的快感?
    ……
    从‘728’案发现场离开后,肖然他们前往看守所,顺路将那一袋掺杂着不知道是什么残渣的马桶水送到技术中心。
    至于是否能检测出结果,那就只能拜托给运气了。
    在路边小饭馆简单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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