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现行不远
靠在车窗边,感受着清晨微凉的风,肖然托着下巴,看着路边一个个驶过的路灯出神。
此时对第一现场的勘察走访已经结束,除了被喊醒的出租屋房东,还有出租屋周边的几户居民,尚在睡梦中的人不可能知道专案组又度过了忙碌的一夜。
而且是一个收获不小的夜。
在市局、城东分局以及郑县的相关同志的努力下,出租屋的房东被从床上喊了起来赶到现场,但是房东出示的租赁合同,以及其描述的租赁人的体貌,却与专案组掌握的嫌疑人的体貌并不一致。
房东说,他这套屋子是大半个月前租出去的,合同上注明的时间是7月29号,也就是翁涛第一次作案的两天后。
翁涛是7月27号晚做的案,第二天上午案发,而在案发的第二天,嫌疑人便租下了这套建成不久的房屋,这未免也太诡异而且迅速了些。
如果说嫌疑人在一天多的时间内,仅凭这自己的一些推测,不看现场、不听汇报,便找出了杀害李璐的人是翁涛,若真是这样神奇的话,他们这些专业的刑事人员,真的应该羞愧地找块豆腐一头撞上去。
而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哪有这样天才的人,仅凭几个消息就大幅度抢在专案组之前把翁涛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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