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领地里的力量
国大公,无论是哪一个,都指挥不动他们,劳伦自然是更不敢奢望的。
但是另一股力量,就是掌握在领主坎门第手中的领主卫队,是名副其实的当地的精锐警备武装力量,与自己手中掌握的类似于治安部队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其编制一名大骑士(上校,军职团级预备军官)担任卫队长,下管辖三名资深职业者(少校,军职副卫队长)、十八名职业者军官(少尉,军职小队长),配置一百八十名至两百名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士兵组成,其中士官占了三分之二,就算是放在战功卓著的边境军团中,也算的上是绝对的精锐了。
这些力量是经过两代领主倾其近百年精力打造出来的,不但装备精良,其战斗力绝对不俗,最重要的是忠诚度绝对达标。
如果说贵族议会手中掌握的正规的野战军团,无论是规模、武器装备,还是战斗力来说,都是诺森公国的一流的。那么劳伦自己手中掌握的民兵营勉强可以算得上是三流,领主们手中的精锐武装就是二流,当然像一些大贵族手中掌握的成建制的职业者武装力量就是精锐王牌。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士官,这一称呼不同于普通战士,它是对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老兵的尊称,没有过硬的战斗素质肯定是无缘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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