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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检追奴绳之以法 身不由己是下人

是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一),他们大都是囚徒、奴隶和“人奴产子”(奴隶的儿子)。汉代废除了秦代的许多旧制度,但仍保留大量的官私奴隶,当时仍有官私奴婢,几十万之多。据《汉书哀帝记》载,哀帝明文规定,各级公侯的奴婢占有量:诸侯王200人,列侯、公主100人,关内侯、吏民30人。到了南北朝,(北)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承认贵族、士族和有势力的豪强,保持大规模使用奴婢的权利,并据其占有奴婢的数量,确定分田的地亩之数。(北)齐武成帝规定,亲王的奴婢受田限300人,嗣王(亲王的继承人)限200人,第二品嗣王以下至庶姓王(不是和皇室同姓高的王)限150人,正三品以上限100人,七品以上限80人,八品官以上至庶人(有势力的豪强)限60人。据大量资料指出:蒙古族在灭金灭宋的战斗中,除攻城掠地大量杀人以外,就掠夺人口叫作“驱口”,地位和奴隶一样所生子女世世为奴。元朝大都除马市、牛市、羊市外,还有人市。人市就是买卖奴婢的市场。主人怕奴婢逃走,或饮以哑药,或以火烙足。朱元璋推翻了元朝建立了明朝,依然保留了奴隶制残余。《明律》规定:主人打死违令的奴隶,可勿论,即无罪。这实际是蒙古人,过去入侵中原的历史重演,历代皇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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