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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逛夜市

一岁之后的年纪开始兴致勃勃地逛起小饰品来,这边看看,那边逛逛。

    我和沈维的交往仅维持了一年,几乎是在第二年情人节的时候分的手。

    情人节过成了分手节,果真是完美之极。

    我二十岁的时候开始和沈维交往,二十一岁的时候和他分手。

    在这之前的年少无知,把一种几近亲情的感觉认作是爱情,着实可笑。但我又因了沈维而真正开始尝情,比不得情场老手,自然冷淡被动些,可心中对他的情意却是满满当当。

    是以,分手之后我噩梦缠身三月,缓过来之后却是不敢再去逛夜市,我总能在街道上捕风捉影地见着我当初和沈维相依偎的模样。

    我总觉着,要忘情便要忘得透彻,索性全都绕着路走,便可不见“沈维”。

    躲着躲着,哪想,这一躲就是躲了七年。

    现在想来,这样的忘情手法果真是个拖泥带水的忘情手法,情没忘得透彻,倒是把自己憋出内伤来了。

    人家沈维趁着这七年混了个大学学历,做出来一个大公司大企业,还和林妍订了婚,赚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而我却是把日子过得越发辛酸,还什么事业都尚未做成,如今想要赚点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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