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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军规

人以上的军官有这样行为的,是军贼,同样要处死、抄家”

    在给吕范讲述的时候,金良算是又重回顾了一下尉缭子,突然发现这里面只是惩罚措施重了一点儿,具体的条令还是比较周全的,便吩咐道:“呃,这里面的法条其实大多都可以保留,只是要把动不动就斩杀的惩罚措施稍改一下,改为军棍惩罚,把这里面的罪责分成轻罪和重罪,若有触犯重罪的当即斩首,若有触犯轻罪的,第一次就杖责五十军棍,第二次就斩首示众”

    吕范问道:“何为轻罪?何为重罪?”

    金良想了一下:“士兵酗酒斗殴、聚众赌博、偷盗财物,像这样的,凡是未上战场,对战事没有直接影响的,大多都可以量为轻罪,重罪包括不听指挥、畏敌不前、逃跑等罪行,大多都是在战场上的,会影响战局的,都是不能饶恕的”

    吕范把金良所说的都记下,点头称道:“其实我对尉缭子也有些意见,量刑太重,最根本的问题是无法执行下去,留作一纸空文,毫无意义,反而有损军法的威严大哥把这罪行分为重罪和轻罪,量刑适当,军法才可以执行下去,让将士敬畏”

    金良点点头:“那就召集众将议事,重确定一下我们的军纪军规我一定要把中央军打造成一支仁义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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