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秀全推崇云山
到大湟江司把绍光和卢六带到县衙。
“在满清法律里,这种谋反罪状,列在十恶大罪之首的,不但本人要被处极刑,家属还要连坐。
“同时,满清的各级官吏有十分害怕沾手这样的案例,因为一涉及造反,往往稍有不慎,就会被株连。
“结果人是抓了,那个知县贾柱才往上报的时候,就没有人受理了。一来怕牵连,二来来嫌麻烦。
“没人接手,那个知县只好自己审理,于是就要求原告王作新到县衙和被告对质。
“可是,那个秀才地主抓人时踊跃,告人时果决,需要他出庭对质就害怕了,所以一直躲着不去。同时,人们普遍认为,出庭作证这样的出头露面,是很不光彩的。
“因此,这个案子就一直拖着,不能结案。
“本来原告不露面,被告应该被无条件释放;可是腐朽的满清官府却把它当作敛钱的机会。只要相关人等不说话放人,人就要一直关着。
“面对这个腐败的官府,那些本来就饥寒交迫的烧炭人,只好筹集款项,从自己必须的生活费中撙出钱来,交给那些贪官污吏。
“一直到五个月以后,钱才凑齐。那个知县假惺惺地宣称绍光是“教人敬天,是动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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