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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5章 皇室最后尊贵

修正的条款,是有不少具体而确切的规定的,这些规定,不进是限制外国人进入,还限制本国人外出。

    除特许船只以外,严禁其他船只驶往国外。

    除特许船只以外,不得派遣到国人至外国。如有偷渡者,应处死罪,偷渡船及船主,一并扣留。

    已经去外国并在外国构屋营居之东瀛岛国人,若返抵东瀛诸岛应即处以死罪。

    但如在不得已之情势下,被迫逗留外国,而在五年之内归来东瀛诸岛者,经查明属实,并系恳求留住在东瀛岛国者,则可予宽恕。

    如仍欲再往外国者,即处死罪。

    如果发现有基督教信仰蔓延之处,则立即派人前往戒谕。

    如果发现假基督教教士者,应予以褒赏。

    告发人之功绩优良者,赏银百枚。其他告发人,依其忠行情节,酌量褒赏。

    如果有发现传播基督教之“南蛮人”或其他邪言惑众者,应即押解至大村藩之牢狱。

    外国船来到,应即呈报江户。

    并应按照往例,通告大村藩主,请其派遣监视舰船。

    外国船所在各种货物不得由某一地方全部包购。

    禁止官吏在长崎直接购买外国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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