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搜索队
了,土匪这机枪压根就没打过几回,虽然因为疏于养护外观发旧,但枪管枪机基本没什么磨损,外旧内新,满意,非常满意,抗在肩上,不觉得沉重,反而比空着手还轻快。
小红缨紧跟在胡义屁股后头,一直在把玩着手里的大眼撸子。她根本不想要这枪,是胡义硬塞给她的,因为小红缨一直觉得驳壳枪才最好。这大眼撸子外观太难看,枪柄太厚,自己这小手不好抓,要两只手握才行;弹夹才能装七发子弹,好少;打得又不远,七八十步顶天了。
胡义在讲武堂学习的时候接触过这枪,国人都叫它‘大眼撸子’,是美国货m1911,国内很少见,所以子弹不好搞,这是唯一缺点。但这枪可是好枪,皮实可靠,点45大口径那可真是一枪毙命不含糊,近战火力最猛的手枪估计就是这玩意了。把它给小丫头,以防紧要关头自己照顾不到她的时候,让她保命用。
对于打土豪这件事,马良一直是持保留意见的,出于对胡义的信任和尊重,他毫不犹豫地参与了,却也不后悔。虽然炸了人家大门还死了一个护院,但全村的穷苦百姓有粮食了,现在这个季节,粮食就是命啊,值了。十五块大洋当时就被胡义分派了,罗富贵四块小红缨四块马良四块,胡义留三块。此时马良攥着兜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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