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墨 鹦对巨阙
营,能够卖这三样物品的,在咸阳都是有特权的。
如果是外来的商人,运来这三样东西,必须卖给咸阳官方,谁敢个人收购,是触犯大秦律的。
这是从商鞅变法时代实施的,因为这三种物资的价格,严重影响民生,为了民众的安定,这三种物资的经营权都在官方,除了酒水,粮食和食盐的价格绝对不允许超过官方的定价。
酒水的价格,到是可以自己定价,但是生产酒的规模,必须在官方报备,因为这个时代主要是用粮食生产酒,如果大量生产的酒的话,就浪费了粮食,曾经大秦还实行过一段时间的禁酒令,就是因为粮食不足。
白冰得到这三样东西的经营权之后,又从官方,用夜无忌的名义得到这三样东西的部分份额,虽然所有份额,本来已经全部定好了,白氏商行这一插足,根本就是虎口夺食,很多人十分的不满。
但是在不满又如何,身份不如夜无忌的不敢违抗,身份和夜无忌差不多的又不好因为这点小事和夜无忌闹的不愉快。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夜无忌想在外面找些财路,所以才支持白氏商行的。
财路,确实是财路,因为从这之后,每一个月,白氏商行那里都会把一部分利润,送给夜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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