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进入会所
但没有证据,不能信口雌黄地上门逼供,猜测归猜测,得找到有力证据证明。我决定从卢曼的野男人身上着手,找出证据。
卢曼除了帮着强哥打理收保护费的事,还开了一家足浴会所,就在姑姑以前的店子对面,所以强哥的找茬是有所道理的,故意惹事,将姑姑赶出那条街。
现在想想,一切都明了了,只差证据。听姑姑说卢曼经常跟一个叫明仔的男人混在一起,以前强哥在的时候就几次暗地里调查过,但没抓到什么把柄。
我找到明仔,说有事跟他商量。他一听我是仙儿,答应出来见我。一开始他没跟卢曼搭上之前,经常来我们店里寻欢,至从然让卢曼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但他知道我,认识我。
明仔身材魁梧,戴着一副眼镜,既有斯文绅士范,又有男人刚猛的味道,二者在他身上显露得很和谐,所以,卢曼才那么迷恋他,冒着被强哥杀头的危险也要跟他暗地里苟合。
我没有直接问明仔,只是说让他给我介绍一下,去卢曼的足浴会所工作。他拍着胸脯说没事,只要我愿意,曼姐一定很开心。
我知道,这个决定一但下了,就得准备好跟卢曼暗斗到底,直到将整个撞人事件弄清楚,抓到证据才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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