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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君意开疆雪旧耻(三)

过十八岁,连个出身都没有。难道要朕给一个从九品选人下特旨不成?秦州就没有其他人才了吗?”

    年龄不到,不得任实职,这是朝中通行多年的任官制度。除非是有功名在身如进士、明经等科不然为官者未及二十五岁,虽可以有官身,但却不得拥有差遣。也就是挂个官名,领些俸禄,却不能出来做事。

    大宋开国百年,对臣子越发的厚待,高品的文臣武臣都可以荫补子孙,宰相和执政的子弟,往往才十来岁甚至八九岁就能得官。如果给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实职去做事,国家政事便要出大乱子。所以过去有定例,进士、明经及武臣以弱冠二十岁为限,荫补以二十五岁为限,低于此不得任实职。除非有多人同时举荐,否则就必须等到年限,才会有差遣。

    可如今荫补得官的越来越多,身为官宦子弟,找几个父辈的亲友同时举荐也很容易,所以旧有的任官制度已是名存实亡。有鉴于此,王安石出手对任官法做了调整。依然还是以二十岁和二十五岁为界,过此才能得到实职差遣。如果要想例外,却不再是多人举荐就能成功,而是惟有请天子亲下特旨。

    这条法令是刚刚修订,尚未颁布天下,王韶、张守约等人不知其中缘由,将才十八岁的韩冈荐了上去。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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