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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官近青云与天通(20)

二三十年的时间中,至少有一半时间得在地方任亲民官,剩下的则是在京城或是路中监司担任资序相当的职位。可司马光,则基本上都在朝中度过。

    签书苏州判官事,签书武成军判官,并州通判,开封府推官,这是司马光在担任知京兆府兼永兴军路经略使之前的全部地方经验。

    在苏州任上,因为其父母相继亡故而解职丁忧,司马光只做了一年多。

    除服后,司马光出任武成军判官,也就是滑州,签书判官事两年。

    之后他就回到了朝堂,直至十年后,司马光因其连襟之父庞籍知并州兼河东经略,被荐为并州通判。司马光上任后,代庞籍巡视边地,主张在麟州筑堡失败,损兵折将,连累得庞籍被贬知青州。庞籍帮司马光担下了罪责,司马光此后便视之若父,事庞籍之妻如母。这一任,两年而已——在并州通判前,司马光其实还跟着庞籍去了郓州,主管州学半年多,不能算正式工作,也没有什么功绩可言。

    并州事毕,司马光回到开封,任职开封府推官。两年后便改修起居注,判礼部。在这期间,司马光最有名的是论交趾麒麟祥瑞,还写了一篇赋文来讽谏。

    从此他一直留于朝堂,任官知谏院、翰林学士等清要之职,直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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