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搬山
一到黑夜便清亮如满月,洪洗象眼前这一颗不以大见长,只是彩霞出众,要说世间最大的夜明珠,还在皇宫内,需四位二八佳丽环手而围,就放在隋珠公主的书房内,这位皇帝陛下最心态的女儿之所以叫隋珠公主,便是因为她出生时,隋国进贡了这颗在泰山脚下挖出的巨大夜明珠。
徐凤年似乎原本有机会拥有两颗“隋珠”,只要他肯进京,做那驸马爷。
香饽饽烫手不烫手徐凤年没机会得知,在北凉王府出不了这种低等纰漏,因为梧桐苑丫鬟一个比一个心思温柔。可那烤地瓜板上钉钉的烫嘴烫手烫心,世子殿下比谁都能确定。
洞内湿气浓重,徐凤年又出了一身热汗,交织在一起很伤身,徐凤年不敢多呆,将绣冬刀扛在肩上,拿了一根著名的关东辽尾,这是质地最好的紫兔硬毫,兔毫本就是硬毫,北地更健,而关东紫兔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硬毫,这种笔最适合写遒劲方正之字,笔尖如锥利如刀,笔刀笔刀,这才是真正的笔中刀。徐凤年从小练字就被李义山要求只用硬毫,毫柔无锋的羊毫绝对不能碰,柔若无骨的字,向来被王府第一雅士唾弃,但徐凤年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去书写牌匾大字的巨楷,到时候还得拿起软毫。徐凤年虽然被骂做金玉其外的草包,做多了像寒士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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