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
而复仇风气的普遍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为了复仇养客杀人,二是因“复仇”而扬名天下,进而转变成豪居一方的地方豪强。这种情况一直保留到汉末仍然存在,如武威张绣,为上司报仇,“闲伺杀(曲)胜,郡内义之。遂招合少年,为邑中豪杰”(《三国志·魏志·张绣传》),这种因“义”或“孝”而引起的复仇方式,最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支持,从而进一步获取在乱世中立足的最初力量。
3。汉末“侠”开始出于豪强之家而非平民
较之于先前的“私剑”或是“任侠”,汉末游侠的组成和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是大姓世家子弟相继为侠,如董卓、袁术、袁绍、曹操、孙坚等人都是以贵胄公子而为侠的;二是在地方各拥部曲,形成侠客集团化的豪强,如济南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扬州“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各拥部曲”(《三国志·魏志·刘晔传》),临淮鲁肃,“携老弱将轻侠少年百余人”3(《三国志·吴志·鲁肃传》)等,都具有相当的规模,虽不至拥兵自重,亦可称为势力广大,成为地方豪强,名噪一时。
而“侠”的概念也不仅仅流于刺客杀手或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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