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查身份证,抓奸细
不法分子的,则奖励1两银子。
其奖励不可谓不大,明朝白银购买力远超清朝民国时期,1两银子可以卖1担5斗精米(200多斤),而民国4个银元才购买一担精米(1个银元相当于7钱5厘,4个银元相当于3两银子,如此短短三百余年,通货膨胀5倍)
推行半年多了,只有四五件闹到县衙,其他的多是老百姓自己忘记携带。
有人直言这是新政以来最大的弊政,但很多人多是选择忽视其中带来的便利。
有人嘲讽,赶集的时候,乡长、衙役在收商赋的同时,两只眼睛常常瞧有没有陌生人,有没有带身份证。
现在看到那几个讨厌衙役又在检查身份证,一些人虽然表面上满脸堆笑,很多人则不以为然。
众人互相聊着,前面前面的吵闹声越来越大,看到围过来两三个衙役,那两个汉子一见衙役,撒腿就跑。
跑?如果只是忘记带,那是2钱银子,若是土匪、流寇奸细,那可是2两银子。
5分银子就可以在饭店里面大鱼大肉的饱吃一顿,这样多银子衙役怎么会放过,大家一窝蜂围过来,围捕这两个汉子。
汉子亮出凶器,众衙役颇为胆怯,大家不由自主的往后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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