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节 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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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是法学会就量刑问题已经大致达成了一致: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为她已经怀孕了,再判处三年缓刑。另外赔偿办公厅若干流通券――遵照办公厅的意见,没有突出杨继红和林小雅的奴隶身份,因而没有叫杨继红的主人杨欣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是由她本人承担。赔偿的名目也叫“培训费”,而不是“身价”。
至于缓刑期间的安排和缓刑之后怎么安排,马甲已经交代给法学会的人做具体的研究。争取把相关条例都拟定出来,不但要尽量做到让杨欣武满意――法学会已经被他满面愁容的骚扰了很多次了,为此人送外号“杨白劳”――还要“有法可依”。
全部的法律文书已经在锁在这审判庭法官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就等着明天过个场了――从某种意思上说这是一次经过精心排练的“演出”,但是马甲认为这样的演出是很有必要的,归化民和土著们可以通过这典范式的审判来了解元老院的法学理念。
“首长,喝茶。”东门市法庭的一个归化民工作人员端来了茶。
“好。”马甲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水不凉不热,微温适口。他刚刚惬意的吐出一口气。一个工作人员就敲门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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