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节 政策法规
盖了章,单子就是交款凭证。
接下来,就是李孝朋的宣讲时间了。他谈得,是老财们最关系的事情:购房置地。
购房自不必说,不论是全家移民还是“狡兔三窟”,都得有个长久的住处。为了继续维持全家锦衣玉食的传统生活外加老婆少爷小姐艳羡的“澳洲式生活”,少不得还得置下土地产业来才行。
不过李孝朋的话又一次给他们泼了冷水。临高这里的土地政策十分复杂。和大明不同。大明只要土地所有人同意出售,不管买之前是什么土地。买下了基本上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造房子、盖作坊、养猪、种菜还是作墓地。一般都不会有人来过问,更别说城管市容之类的来干涉了。这种放任自流的体系的残余一直维持到1949年。那时候堂堂的北京城里居民区里堂而皇之的还有各种牲口圈、家禽棚,猪羊牛鸡鸭鹅应有尽有。杀猪宰羊也是直接在城市里的街道上公开进行的。至于城里有墓地这种事对当时的任何城市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
临高这里,土地却是分出各种用途的。按照另一个时空的土地规划的做法,全县土地划分为住宅、工业、文教和农业等等不同用途。跑到一个地方看着这里风水好就买下了做墓地。那里景色秀丽买下了盖别墅――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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