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节 死者
一番调查下来,高重九汇报说不在院的三十一个人中有五个住在本地,即不来上学,也不在家中,下落不明。建议把这五个人列为重排查对象。
甲,何姓男子,南海县人。四十岁。南海县增生,在院读五年,一直考不取举人。已婚。家境比较困难。靠父母和岳父母接济。上个月月底某天说去和朋友饮茶谈事,家眷找寻多日无果,至今未归。此人平日读刻苦,交游也不广泛。
乙,曹姓男子,三十四岁。南海县人,监生。已婚。在院读七年,平日很少去院。本月月初某日外出去饮茶,至今未归。
丙,荀姓男子,二十六岁,海康县人,海康县增生。丧偶,在院读两年。此人据说在某大户家当师爷,基本不来院。上一次在院露面还是过年的时候发钱米。自此之后就没见到他来院。
丁,王姓男子,二十四岁。番禺县人。童生。已婚。在院读三年。常来院,不喜念。元老院入城后不久不但他不再来院,全家都销声匿迹。
戊,莆姓男子,二十一岁,广州后卫军户。未婚。在院读三年。读比较认真。元老院入城后不久失踪,家中不知其去向。
然而这五个失踪人员和发现的无头尸都对不上,因为根据刘三的鉴定,死者的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