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节 工商业税种
是建立在现代财务制度上的,而大明的工商户使用的还是四柱结算法,较小的店铺甚至干脆只有流水账。
要推行新税法,就必须改会计制度,要让商人习惯于现款不过夜,强迫他们采用银行票据交易,而不是直接用现金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收税却是迫在眉睫。
如果采用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过去他们实行过得“合理负担”。即由元老院提出“负担”总额,再由纳税户开会评议,各自自报承担份额。这种征收办法阻力最小,现在广州已经建立了工商业联合总会,采取这种方法很容易见效。但是艾志新认为这是过去他们缺少政权组织的时候采取的便宜之计。
如果采取这样的办法,那么税务机构制定的各种税率就毫无意义了,因为要么征收的税额低于税率,直接向工商户让出了利益;要么高出税率,那么税收就变成了“摊派”。加重了纳税户的负担。
最大的问题是一旦采用这样的做法,势必要通过工商总会和各个行业公会,等于让这些机构操持了税务权力,容易造成税务分摊不公和合法的逃税。
艾志新认为,虽然广州的商铺没有现代会计制度,但是大多数商铺都采用四柱清算法,营业情况有账本可稽。而且明代无论官方还是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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