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六章 各法制定
借得借鉴的,又或者是,将来有可能会用得到的法律。
原本的一些维护大汉国家主权等等的基本国法刘易就不再参与讨论了,稍为修改增减一些地方,就可以完整的发布执行。
刘易现在要正式制定婚姻法、劳动法、教育法、海洋法等等的法律。
婚姻法方面,自然不可能如后世的那般,实行一夫一妻的制度,没有办法,刘易本身有着那么多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呢?当然了,这家伙也是打心底里认为后世的那个制度,是不怎么样的。
不过。这当中也考虑到了太多太多的问题,也将一些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列进了婚姻法当中,以此来保护女性。
刘易与众臣商议决定之后,都认为。大汉所有男女,在正式成亲之前,都必须要到官府去登记报备,由官府颂发一个文书,承认他们是合乎大汉国法的真正夫妻。如此才会受到大汉婚姻法的保护。
首先,大汉不禁止一夫多妻,但绝对禁止一妻多夫。因此也引申出,严禁大汉贵族之间互赐歌姬或交换女人行为。这种在贵族之间的不良风气,绝对要禁止,这也是体现出对女人的尊重。但是,婚姻法有规定,有提倡,有建议,大汉子民。最好还是一夫一妻的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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