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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和平条约

 6月16日,协约国向德国提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德国必须在24日以前接受和约,否则停战即告失效,协约国将“采取它们认为为实现他们的条件所必须的步骤。”

    如果拒绝和约,德军能够抵抗协约国不可避免要从西方发动的进攻吗?总统向德军最高统帅部提出了这个问题。埃伯特说,“如果最高统帅部认为军事上抵抗有些成功的可能,我就设法使议会拒绝接受和约。”

    兴登堡元帅对埃伯特作了这样的答复:“一时战端重起,我们能够重克波兹南省,守住东部边境,但是在西部,很难指望我们能抵抗敌军的强大攻势,因为协约国在人力上占优势,而且他们有能力在两翼包抄我们。因此,总的来说,军事行动是否能成功,是颇可怀疑的,但是作为一个军人,我不能不感到,与其接受耻辱的和平,不如光荣地战死沙场。”

    军队表示武装抵抗不会有结果,而且会造成陆军珍贵的军官团的消灭,甚至造成德国本身灭亡的可能。

    既然军队领导人承担了责任,国民议会终于以绝大多数通过签订和约。这个决定通知协约国驻柏林代表克里孟梭时,距协约国最后通牒期限只差19分钟。四天以后,6月28日,获胜的盟国签署了凡尔赛条约,德国政府没怎么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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