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建城
就使用性来说相差不是很大。这样一来虽然耗费了大了一些,但是刘凡觉得还是值得的。
由于建城需要大量的民夫劳力,刘凡在胶州地区发布了征召民夫的命令,宣布只要来石河干活,每天日工资三十文,而且管两顿饭。那些有一技之长如泥瓦或者木工等对建城有帮助的工作,价格会更高,甚至会达到每月二两银子,普通民夫假如一个月之内不请假之类的那么刘凡会多付100文,一月可得银一两。
此时正是八月初,距离秋收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农村之中还有大量的闲散劳动力。而刘凡给的价格实在是太高了,一个月就是一两银子,按照当时的物价来算可以买到一石多的小麦,换成杂粮的话可以达到近三石。据《河间志》卷三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夏麦秋粟合起来还是2石。南方的粮食亩产,明代南方稻麦两熟田的稻谷亩产,据顾炎武《日知录》中引洪熙已年周干说:“如吴江昆山等田,亩旧税五升,小民佃租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什伍之租,亩收应是2石。也就是说一亩良田辛苦劳作半年多时间才得粮一石多一点,这还是没有交税的,刨除税收和交给地主的五成租子,也剩不下多少。
刘凡给出的条件对于还在温饱线挣扎的佃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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