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高仲学字
现在这石板的顶部张与可龙飞凤舞写下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八个苍劲有力的字。
这八个字如同拳头大小,是标准的柳体字,这是用笔墨写的,墨迹尚存。
看着这简单的八个字高仲也是跟着瞪大了眼睛,虽然只是八个字,但是高仲却看出这里面的不凡,现在高仲想要达到这个境界怕是没有十来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
一面观察着这几个字,高仲一面用嘴轻轻的吹着,让这几个早些干掉。
等到字干了之后,高仲才端着碗到小溪边打了一碗水,然后回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笔沾了水开始模仿张与可的字来。
毛笔字难,不仅是难在毛笔的掌控,更是难在字上。
毛笔字和钢笔字其实是两个概念,现在的钢笔字虽然也讲究很平竖直,笔画连笔,但横就是横,竖就是竖,书写简单,学起来自然更加的简单。
但是毛笔字不一样,它不仅讲究起笔、落笔,还讲究力量的运用。就拿现在写一横来说,用钢笔直接横向画一笔就完成了,讲究的会在起笔和落笔时候加上顿笔,稍稍停顿一下,让前后看着稍大,字体也会微微上翘,看着更加的丰满。
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