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清溪
扁担的,还有拿着书本急匆匆在人群中穿梭的书生!
高仲在背篓里面瞪大了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
高巍这次是来采购的,首先到的地方便是肉铺,割了一块大大的肥肉,和一块细小的瘦肉,放入到背篓里面。
背包里放了肉,高仲自然无法继续在里面待着了,于是他便牵着高巍的双手继续在集市里面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购买的。
八月,正是夏长时节,地里的蔬菜瓜果正在发了疯似得生长,所以蔬菜这些高巍并不担心,他真正担心的是肉食。
中秋节毕竟在农家人而言看的非常重要,毕竟三节二寿礼之中就有这个中秋节。
转悠了几圈,高巍找了一家钱庄,拿着银子换成了铜钱,然后将换来的一吊铜钱藏入到了衣衫里面,才又会到了集市。
在集市转悠了几圈,高仲发现在人群里面有一个地摊儿,一个读书人正抱着一本《中庸》摇头晃脑,而在他的面前摆着一长白布,白布上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一双双竹制的毛笔,看样式应该是自制羊毛笔,也就是俗称的羊毫。
见到有卖毛笔的,高仲拉了拉高巍的手臂,指了指摊位。
高巍一拍脑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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