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慕龙之曲
,形式重於实质,认为亚马逊鼓励废话与吹牛,讥讽脸书与推特自我吹嘘发动阿拉伯之春,好像当初东欧政权全靠一支支4G手机打碎似的。
他说,网路最糟糕之处便是诱惑人人故扮阅历丰富,对流行事物表态,因遭嫌不酷而痛苦,不得不参照他人立场,失去独立思考的勇气。
无能面对真实的问题,像是伊拉克战争、全民健保,只能共识将自己送给新媒体与新科技,让贾伯斯、祖克柏与贝佐斯从我们身上赚钱。资本逐新,科技求新,盲众追新,他以为,当代社会宛如1910年维也纳,差别只在「数位科技替代报纸科技,美国酷味取代维也纳魅力。」
酷,变成万事万物的定义。21世纪初,全球排队买苹果手机,年轻一代从脸书推特而不是油印报纸取得新闻,乍听强纳森法兰岑饶舌,就像观看今年东尼奖得奖剧本的角色凡尼亚忽然独白20分钟,罗嗦不休他们当年听披头四搞性解放多麽脱俗,现代小孩听舞曲滑手机,什麽都不懂。
法国小说家米榭韦勒贝克同等厌世,早早宣称「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绝对不喜欢。我所住的这个社会令我憎厌;广告叫我恶心;电脑让我吐。」
他悲凉领悟时代迭变之不可抗拒,将世代交替喻为种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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