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杀戮的理由(二)
帐。我们一定要杀的乃是华夏的敌人,华夏的害虫,这是国仇!”
“……有一批人,祖上不是满人,甚至不是旗人。他们号称读过‘圣贤书’,以孔子的后辈子弟自居。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而这样的一批人,面对光复军这样光复华夏的正义之师,不说投效,反倒死心塌地的为异族效力,大肆屠杀百姓。屠杀百姓乃是贼骨头,自诩孔子门徒却反抗华夏,乃是贱骨头。效忠异族,乃是贼骨头。身兼贼骨头,贱骨头,狗骨头,这等谬种,根本没有活下去的价值,没有活下去的必要。养出这帮人的家族罪孽难消,必须满门抄斩,九族诛尽。以让后人知道,汉奸会有何等下场……”
江忠源看到这里,就觉得事情大条了。当年对太平天国的宣传,曾国藩写过驳斥的文章,以太平天国搞拜上帝教,毁灭中国传统为理由,说的也是义正词严。
光复军从不搞什么宗教,现在以“华夷之分”的大义名分提出了汉奸的概念,表示要为中国诛灭汉奸。文人们就难以辩驳了。在满清,满汉之分是非常明白的。
如果文人们想辩解,那就只剩了双方争夺天下这一个理由。如果采取了这个理由,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双方就剩下完全的战争手段。而光复军檄文里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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