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杀戮的理由(十二)
民们只知道自己,稍稍受了点穷就起来造反,在他们心中何尝有朝廷,何尝有舍身取义的圣人之道。对这些刁民,绝不能放过。”
“若是没有淮南刁民供养,何来淮南粤匪猖獗。淮南刁民们向粤匪交粮纳税,不少人还投奔粤匪,当了他们的爪牙。若将粤匪比作树干,刁民就是树根。虽然平时看不到他们,可粤匪所依仗的,就是淮南当地刁民……”
曾国藩不愧是儒学大家,分辩事理极为清楚。江忠源当然没有放过粤匪的打算,他只是觉得百姓可怜,没必要杀了。可听了曾国藩这番掏心窝的话,江忠源也实在是找不到辩解的理由。
是的,江忠源可以从圣人之言中找到千万个理由,可曾国藩对此的解释或许更有说服力,“身为朝廷大员,有些事情必须从权”。
淮南百姓在太平天国治下八年,早就习惯了太平天国的管制,面对官军的时候,他们可没有主动前来迎接王师,反倒是尽量躲藏,避开官军。打仗需要钱粮,淮南百姓们如此逃避责任,若官军还是一味的安抚,在剿灭粤匪之前,官军自己就会先饿死。
面对曾国藩堂堂的道理,面对冷酷的现实,江忠源只能承认了现状。至于李鸿章,他一直没有说话,只是脸上不忿的表情不知何时已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