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用心险恶
时间宝贵,不能这样无意义的争吵,必须尽快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决策。
杨恭仁的建议是,严格依照律法来,可以宣判裴弘策和杨汪的死刑,并公之于众,以儆效尤,但不能执行,不能马上杀了他们,因为依照律法,还须经过中枢审核,还须圣主下达诏令,然后在规定执刑的日期里才能砍头。如果借口非常时期或军兴之法(战时制度),就擅自把他们杀了,那置圣主和中枢的威权于何地?置礼法律法的权威和尊严于何地?
韦云起的目标是河东裴氏,是裴弘策,而对于山东人和江左人来说,裴弘策是根正苗红的关陇人,不像裴世矩和裴蕴,他们一个原来是山东高齐的旧臣,一个原来是江左旧臣,这两人的政治势力与山东、江左有很多交错重叠的地方,所以山东人和江左人肯定要保护裴世矩和裴蕴,但可以舍弃裴弘策。裴弘策不在他们的保护范围内,相反,他们倒是乐于看到关陇人自相残杀,当然了,裴弘策死了对河东裴氏还是有一定的打击,但这个打击显然不在山东人和江左人的考虑范围内。
一番激烈争论之后,关陇人和山东人各让一步,开始围绕着杨恭仁的建议“讨价还价”。
韦云起下定决心诛杀裴弘策,而崔赜有意力保杨汪,于是最后结果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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