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奇闻
吕哲为县侯,按照秦律的规定能有三妻四妾,这里所谓的三妻四妾都是能从中枢领到俸禄的存在,而不是唐、宋、明时期那种妻能决定妾生死的那种关系。
关内侯则不是军功获封,一般是秦王(皇)封赏给宗室。
到了有秦一朝,侯并不是唯一的封赏高峰,再往上还有“君”这一个级别,既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君。这种封君有时候是一郡之主,例如曾经举兵叛乱的成蛟就是封君之一。
认真的考究起来,嬴政登基之后其实破坏了不少秦律,例如嫪毐无军功而封侯,一些同辈的公子该封君而没有封君。比较诡异或者说离奇的还有没有立后定下太子。
吕哲自立却没有割据……是真的自立没有割据,不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所谓自立,那是行使封臣权力,也就是我的地盘由我来自行做主。而在大义名分上还是顺从君主的名号。
割据在某些方面就是称王,既是无论从作为还是名分上完完全全的将自己与大秦割弃掉。
自立而不割据,只要城头依然悬挂着“秦”字的旌旗,吕哲从名份上就谈不到什么乱臣贼子身上去,这也是为什么不但秦国容忍且列国并不认为吕哲道德上有什么缺失的重要原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