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最纠结的事情
吕哲在想出一个实际可行的方案之前,一切只能是慢慢来了。
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法律神圣”的概念一再强调,另外就是关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也不能破坏,同时“赏罚分明”也不能出现差错。
社会环境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塑造成功,这点在秦国的变法中已经详细的举证,比如为了确定法律神圣的概念,秦孝公的哥哥嬴渠梁就成了“祭品”。想要干点什么,特别是想要让社会从接受到认可。从认可到深入骨髓,速成之法根本就不存在。
说到法律,吕哲接着这一次朝会已经彻底了废除了关于砍手、断脚、削鼻等等致人残废的律条,改为相应的鞭刑和劳动改造,同时也修改了一些关于连坐的律法。
秦法酷烈这是连秦人自己都觉得的事情,可是也不能矫枉过正,做错了事情要遭受相应的惩罚是对好人的一种保护,要是犯错了得不到相应惩罚是在鼓励犯罪。
吕哲这一方为新生崛起的势力,保持社会的稳定性相当之重要,但是太过残酷的律法会让人心里产生恐慌。再则那多人愿意服从吕哲的统治除了能够获得庇护之外。是靠着大大小小的利益支撑着,经济上的好处享受到了,政治工程中关于法律的改善也不能缺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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