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各国动向(四)
除却君王之外的臣子或是国民都是“被代表”的对象,他们连命都不是自己的,时时刻刻都可能“被代表”然后为了皇室、国家、等等一些莫名其妙去死。奴隶会为奴隶主尽心尽责吗?那不是价值观有问题就绝对是奴隶脑子坏了。所以哪怕是发现了什么问题想去补救,也没有那个义务啊。
要是在分封状态下,既是能够自我做主的环境下,各方归于一个国家的领主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哪怕是在君王无法理事的情况下也会尽心尽责地保证国家的安稳……或者说,哪怕是无法做到国家层面,但是自己的封地总会拼了老命的维持稳定。
最简单的例子是什么?春秋晋国后期都是混账国君吧,但是因为各个大领主的努力,晋国还是能维持霸业,一直是到晋国领主阶层自己闹到无法调解的地步。晋国国君也实在是太拿什么了,才有“三家分晋”的事情发生。
分封说白了就是有责任和义务,国君的责任和义务,封臣的责任和义务。小民的责任和义务,因为责任和义务的循环总是能维持既定的运转,谁也不想出现无法掌控的变动,要是能维持运转,一个国家哪怕是崩坏也不会是短时间内的事情。
会有人说分封制度下的领主过强致使“三家分晋”。换句话来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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