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一章:再谈联姻
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看着刘邦,一脸的矜持:“我应该没有念错吧?”
这是李白的《客中作》,现在这个年头自然是没有李白,诗是早先吕哲在北地郡的阴密县驻扎时,于随军商贩的营地念了出来。当时的吕哲是好奇各地有不同的酒类,听到南陵酒随口念了那么几句,压根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
吕哲若是一直默默无闻也就罢了,偏偏他成了庞大帝国的皇帝,那么曾经做过什么事情,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被重新提了出来,坏事会被洗地然后艺术加工显得加以美化,好事会被美化上比本来漂亮至少一百倍宣扬。
秦末时期可不是什么诗歌的时代,讲的是征战厮杀,绝对不是什么歌舞升平的时代,不存在什么大诗人,也没有给予大诗人诞生的土壤,倒是杀人盈野的一些人能够干成大事。
非歌舞升平的时代里,也就是已经成了皇帝的吕哲曾经抄袭过的一首诗会传遍天下,大家听了也是称颂皇帝不但武功鼎盛也文采飞扬,至于说打从内心里欣赏估计是未必。
市井出身的刘邦识字不多,后面还是成为帝国三等男爵之后特地请的教习恶补才认识更多的字。他知道的诗不多,知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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