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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三章 法制社会

的工作,这些工作,都被视为是杂事官,科举制度虽然大概有两百年历史了,可是魏晋遗风,不是那么好消除得。

    李忱司法改革,先不得不针对此种情况,做出应对,因为大唐如今税收大增,可是花销也是倍增,他不能说每一个县哪怕只有几百户,都设置一个专职得法官。

    这些小州县得地方法官就得辛苦一点,在辖下各县巡游,或者接到通知,哪里有需要审判,就去哪里。

    这样一改,把审判权从县令和刺史手中剥离,他们将会如同后世得地方长官一样,专心在展经济,和抚民之上。

    如果只有这样,或许宰相还不会那么忙,就是多了几个官职,和划定各级法院管辖范围,这些不是什么大事,真正大事,是李忱尝试着把大唐司法制度,向着现代化更加迈进一步,李忱尝试得建立审捡分离以及陪审团制度。

    所谓审检分离,这是大6法系特色,负责审判得法官,和起诉犯罪得检察官,虽然都是司法体系,不过各自行使职权。这项制度起源于十三世纪得法国。逐渐展到十九世纪中,才被许多国家接受。

    而陪审团制度,则是起源于英国,算是英美法系得特色,虽然他们也有检察官,不过制度、体制上,都与大6法系不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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