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办事在人
然而,据知**介绍说,这其中实际上是有讲究的,因为,受规格限制。在这个小县城里,县政府衙门也只有三、四层高,若也是三层,或更高,岂不是同县政府平起平坐,这是不允许的。尤其,公安大楼对面就是县政府大楼,格外明显。对面的县政府大楼座落在一个面积大约百十亩大小的院落内,是三、四层高的复合形建筑,东四西三,古朴典雅,是小县城标志性建筑。伴之,还有政府各部门办公用平房,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建筑群。把公安大楼安排在县政府大楼对面是有讲究的,一是县城楼房偏少,相对有个对衬,二是体现政治中心地位,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由,那就是相对有安全感些,万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行动起来也显利索些。当然,不可否认政府对公安工作重视和对人民警察的关怀。公安科室多,人也多,所承担的职责重要性也不一样。政府的多项行政职能都必须在公安配合下,甚至主导下才能够完成,身在一线冲锋陷阵,的确重要得多。公安的确不同,急、难、险、重,一马当先,冲锋陷阵,检察院和法院都是炒冷饭,吃剩菜,是完全不同的,俗话不是说嘛,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当然,这是一直的说法,其实,现在不同了,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比之前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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