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闪回
个子小眼睛的男生。如今他的一切都在变大,除了他的小眼睛。前几年在艾莫斯的时候我们曾经一起喝下午茶,他的骨头终于贴上了点肥肉,让他看上去不再那么干瘦,但他变圆的脸把他的眼睛挤得更小了。他是工业家庭出身,却当上了上议员。他在贵族圈子和工党人之间来回奔波,拟定了很多草案,为两边都赢得了不少的好处。他把自己的努力称为“仿佛一条流浪狗般在贵族老爷们面前摇着尾巴,乞求他们对流浪狗的理解。”不难看出他和他同僚们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也正是因为他们,埃拉西亚才没有发生类似洛德王国革命的惨剧。
“受国王接见的时候感觉如何?”我曾这样问过他。
“埃拉西亚所有人都强过他。”他回答,“我可不会忘记他还是尼尔斯王子的时候做的那些蠢事。”他耸耸肩,“你呢?佩奇爵士,你受接见的时候感觉如何?”
我忍不住笑了笑。那是一段很值得回忆的记忆。尼尔斯王子,哦不----国王赐予我勋章是因为我在报纸上给他支持。他非常高兴的接受了我对他的夸耀。但我记得那篇社论明明是通篇的反讽。人们说他是个傻子,看来还真是空穴来风。当看到他本人的时候,我想任何人都会感叹爱尔弗伯格皇室的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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