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回家。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hnanshq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2010年5月9日上午,hen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hn省高院于2010年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sq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释放赵作海。2010年5月17日上午,赵作海领到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
冤案入狱赵作海案;
赵作海1997年10月30日,赵楼村村民赵振晌持刀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其后赵振晌失踪。
1998年2月15日,sq市zc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
正在为破案为着急的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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