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要学魔法
像是用来起到融合作用的,总之陈唐也不懂。
陈唐用一壶酒的代价,从阿瑟手中换取那把火枪把玩了一天。发现虽然无法与地球上的热武器媲美,但也拥有自己的特殊风格和力量。
依然是保留着前装火药枪的原始阶段,魔晶粉末被等量制成一个个小药包,装入枪管内,然后放进去一颗金属弹丸压实。举起火枪瞄准,扳动扳机,通过扳机的动作,启动微型魔法阵,催发魔晶粉末爆炸,产生推力,推动弹丸激射而出。威力还不错,小腿粗的树枝,轻易被一枪打烂。
旁边阿瑟已经喝得醉醺醺,得意的说道:“这还是普通的弹丸,若是换做我们特制的精金弹丸,再厚的盔甲也抵挡不住。如果换做是秘银弹丸,嘿嘿……即便是精灵的魔法屏障也能破开。”
精金和秘银,这是这个世界所特有的金属,拥有非常神奇的特性,而矮人们就利用了它们破坚和破魔的属性。
很想要一把火枪,但哪怕陈唐拿出再多的白酒,阿巴斯族长也坚决拒绝…………因为那是属于矮人一族的绝密,是他们赖以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本钱,除了矮人,任何种族都不会售卖。也就只好作罢。
不知不觉一个月时间过去,矮人们辛勤努力,武器和铠甲又堆满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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