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演员の胜利
理事办公室模仿某位麻婆的那一段表演已经完全达到了目的。
不过,理事会找自己有大事商量是什么意思?貌似自己还达不到那么重要的程度吧?
要知道,理事会的成员里面,除了天王州家某位体型缩水的萝莉大小姐和另一个喜欢甜食的笨蛋以外,其他的不是家族家主,就是即将成为家主的人物,像自己这种开了一个小网站的渣渣,怎么会进入他们的法眼?而且还是大事?
而且他也确信自己那个大姐不会骗人——虽然平日里喜欢擅作主张并且蛮不讲理,但她并非一个不知道轻重的人,自身的能力和眼界也非常之高,她说是大事,那么绝对不会是那种小孩子玩闹一般的小事。
咳咳,这里详细解释一下小孩子玩闹的标准——三千院家的某位死宅大小姐心血来潮买了一家超市,在那些家主级别的人物眼里就属于小孩子玩闹的级别。
那难道是......和自己的网站有关?毕竟在他们眼里,这东西就是自己最大的财产,对自己来说是大事也不为过。
时臣隐隐觉得自己摸到了脉络:莫非,他们想让自己把网站的股份转让一部分?作为自己和某只瑞穗交往的代价?甚至有可能是很大一部分。
不过,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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