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情报司的反击(二)--歧视
特别好奇,罗斌会拿出什么样的理由。
像是没看到两人脸上的表情一样,罗斌庄严肃穆的念道:“《大明反歧·视法》第七十三章六十二条规定:但凡大明国民受非大明国民歧·视的,无论身份、地位,都要受到大明法律的审判。
再根据第十一列的解释:如果对方是被大明以特别法律保护的人,如外国外交人员、访明使节、领导人,则使情节的严重性,给予处罚、从轻处罚、不处罚的决定。”。
念完后,为了让他们心服口服,罗斌还将整本书递到菲利浦怀里。并指着外面愤怒的人群,补充道:“由于你的行为已激起了民愤,属于情节严重的范围。所以不得不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菲利浦边听着罗斌的话,边将那条款逐字逐句的浏览了数遍。并且他还检查了一遍书的真伪,发现书的最后一页上,不仅标明了‘国家出版社’的出版单位,还盖上了大明政宣司的印章。
显然,这是真真切切的正版书籍,也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款。
见其呆愣着,机灵的马戈尔尼立即出声道:“那警察先生,你能告诉我们,菲利浦馆长,是因什么事情而涉嫌歧·视吗?假若是一场误会,岂不冤枉了他。”。
这倒是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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